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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March 24, 2012 字数 885

刚刚看了《志明与春娇》,忽然感叹这故事真是狗血的和我们相似,苦笑中。至于为什么要苦笑我也说不清楚。今天又是我生日,为什么要加又呢?因为去年生日的时候写的日志往前还能翻到,而我却没有了光阴似箭的感觉。

一觉睡到中午才醒,饿醒。存存在千里之外打电话过来祝我生日快乐,我感动到打翻了那瓶burberyweekend,于是整个房间都是周末的味道,不可否认,今天的确是周末。生日如往年一样,一个人过,虽然我有个女朋友。

今天天气很好,我在想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日子不出去玩一下真是对不住自己,但是一时半会又想不到要去哪里才好,于是我陪着我的吉他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把昨天买的一瓶红酒喝光了,晚上借着酒劲鼓起勇气走进了一家理发店把头发剪了。至于为什么剪我也不知道,大概是我记起我十九岁那年我在左耳上打了一个洞,而换到二十四岁的我已经没有勇气在我右耳上再打一个,于是退而求其次还是剪个头发吧。幸好这次的理发师比较懒,没有送我一个蘑菇头。

前几天和女朋友吵架,她说了句话我印象挺深:你这种性格就合适一个人生活!!!。其实我觉得她说的挺对的。嗯,她其实是一个挺好的姑娘。

我又回头看了一遍我二十岁时写的文字,虽然现在我努力不让自己变成我二十岁所厌恶的人,但不可否认,我正在向那个方向进化。我觉得这是一件可怕的事。科学说:一个人每七年新陈代谢会把全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替换成新的。我还未到七年,似乎已经成为了另外一个人,很多年前他们都叫我疯子,因为我一哥们叫耗子,事实上正确的写法是浩子,以及峰子。海燕对我说那她岂不是疯婆子?当时我笑了好久。我时常会莫明的想起她腼腆的笑容,这时常会让我现在的女朋友生气,当然会生气,如果换作是她时常想起她前男朋友我也会生气,这是人之常情。不过我也觉得很奇怪,因为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,我很少遇到海燕,哪怕是在网路上,偶尔遇到,寒喧一下她什么时候生孩子,然后相对无语。我想,我可能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,我也可能怀念的并不是具体的某某某,而是那时候的自己,虽然那时候觉得挺不招人喜欢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挺不错,至少那个时候自己挺不错,虽然没有钱,没有房子也没有车子。

好吧,我二十四了。